关于成立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7-11-24 | 来源:淮北市博物馆 | 阅读次数:870次

关于成立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的通知


    博物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,是全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。为促进地域文化发展,增强淮北市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为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、弘扬地域文化献智献力,为热爱淮北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经馆决策机构研究决定成立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。

    为更好开展工作,经馆决策会议决定,职工大会选举产生,任命:

        杨建华同志为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第一届主席

        杨忠文同志为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第一届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 李金凤同志为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第一届秘书长

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7年11月21日



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
一、宗旨和任务:

    博物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,是全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。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是淮北市博物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,是淮北市博物馆促进地域文化发展的另一工作途径,以增强淮北市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为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、弘扬地域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
  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淮北市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。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;加强与群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及要求;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、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,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。

二、人员构成:

  淮北市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地方历史文化,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、团体组成,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
三.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:

1、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收费的特别展览,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八折优惠;

2、可优惠利用本馆展厅举办各种展览、文化活动或商品宣传、展销活动;

3、可以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;

4、享受本馆不定时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;

5、可以免费查阅安庆市博物馆资料室资料;

6、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以在博物馆之友会刊上发表。

7、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、暑假活动。
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义务:
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个人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50元,机构、团体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200元,作为基本活动经费;

2、对本馆展览、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;

3、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;

4、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;

5、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;

6、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;

7、优先向安庆市博物馆捐赠或出售文物、资料等收藏品。

五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管理
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登记由淮北市博物馆展览部负责;

2、设主席、秘书长、副主席、副秘书长若干人,每三年改选一次;

3、每年举办一次年会,总结工作,制定计划,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进行表彰;

4、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
六、参加办法

    由本人向博物馆提交书面申请,可以前往博物馆展览部填写申请表,也可以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淮北市博物馆电子信箱(hbsbwghj@163.com),经过审核通过后到淮北市博物馆缴纳会费,由淮北市博物馆颁发“博物馆之友”证书。


淮北市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申请表
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出生年月


工作单位


职务(职称)


联系电话


电子信箱


兴趣爱好


身份证号